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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宁市流沙服装市场的现状 流沙服装市场于1985年规划建设,1987年启用,每个摊位仅有6--7平方米,四周道路狭窄,随着形势的发展,该市场显得很不适应,停放单车尚且不够,更谈不上停放汽车,加上市场四周消防设施不足,安全隐患严重,制约着服装流通业的发展。近年珠三角和周边地区服装市场如雨后春笋,且规模大、配套好。对比之下,普宁服装业要做强做大,新建大规模服装城势在必行。二、普宁服装城新址的选择 拟选址于普宁轻纺城的东北侧、南园村境内,建设普宁服装城。首先,该地块目前仍空置着,土地使用权属市政府,部分属南园村;其次,有二个机不可失的因素,一是此地块与轻纺城连在一起,仅有一路之隔,系本市经济同一“支柱”的上下部,互相依托,相得益彰,有利于把支柱产业做强做大;二是流沙服装市场属地为南园村,服装城新址也属南园村,市场搬迁造成的区域利益矛盾相对较小,协调起来比较容易。此二条非常难得,可谓百年一遇,机不可失;第三,该地块属政府可以调控的面积达 54.41亩,属企业已征未建的23.13亩,共有77.54亩,空间比较大,有利于规划建成一个大型的、富有现代特色的服装城。150亩的轻纺城加上106亩的服装城,足以让普宁纺织服装产业向前跨越一大步;第四,轻纺城已经成功启动。本市制衣大厂、睡衣经营大户和部分外地厂商已进场落户,轻纺城展销中心的二、三楼开辟为纺织、服装名牌企业的展销厅,进场经营的名牌企业已达34家。物业的市场已全部租完,私人铺已开门经营的已达9成,轻纺城的人气聚集为服装城搬迁奠定了基础;第五,物业局已做通流沙服装市场商户准备战略转移的思想政治工作,新建普宁服装城的方案得到全部市场商户的认可和拥护,并将准备搬迁至轻纺城北侧的服装城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三、普宁服装城建设规划 规划中的服装城位于普宁轻纺城北侧,东至城东中路,西至长春路,南至南华路(与轻纺城相毗邻),北至引榕街。整个服装城占地106.09亩,总投资额约1.5亿元。其西南区属已建成的商住楼,占地面积约30%,规划纳入服装城的范围;其余70%的面积规划如下:(一)该地块的东区,规划建成服装城的主市场一座,每层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为连体三层楼结构(暂定),其中一、二楼为商铺,三楼为管理机构办公址及展厅、会所。主市场的东、南、北三面建设面向主市场的三层铺面,市场共留六个出入口(暂定),中间留出22米—32米宽的通路及停车场。(二)该地块的西北区,规划建设酒店一座及地下停车场,作为服装城的配套设施。(三)该地块的西北区余下部分,规划为可开发的商住楼。四、普宁服装城大事记2006年 4月4日,柯群坚书记、袁略文市长、杜小洋副市长召见物业局长吴流生,听取服装城的规划和资金运作方案,并对有关问题作出指示。 5月15日,市委书记柯群坚和市长袁略文带领市五套班子及有关职能部门到轻纺城视察工作,听取招商情况汇报。随后还察看计划中的服装城选址。 5月15日至1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讨论了关于普宁服装城选址建设有关问题,并作出了“原则同意市物业局关于新建普宁服装城的方案”等四项决定。 6月5日下午,杜小洋副市长和吴流生局长同往南园村,与该村主要领导探讨服装城有关事宜。 6月6日,揭阳市委书记万庆良等领导在普宁市委书记柯群坚、市长袁略文等领导的陪同下,视察普宁轻纺城启动情况和服装城的选址。 9月21日,物业局与香港鸿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意向书,该公司将轻纺城东北侧、紧靠南华路21.17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本局作为新建普宁服装城用地。 9月26日,物业局成立普宁服装城筹建领导小组,局长吴流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建初、王俊标、杨木良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基建股。 10月23日,物业局《新建普宁服装城的投资计划》呈报市政府。拟建服装城位于轻纺城北侧,计划用地108.09亩,总投资1.3亿元。2007年 1月12日,鉴于普宁服装城建设的条件和时机已成熟,本局将《关于把普宁服装城建设方案付诸实施的请示》报市政府审批。 4月3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关于把普宁服装城建设方案付诸实施的请示》上批示,要求抓紧筹建普宁服装城。 4月20日,为切实加强对普宁服装城筹建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对普宁服装城筹建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少纯任组长,市市场物业管理局局长吴流生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4月25号,物业局向市政府呈交了《关于要求收回源兴源发服装厂等两家企业土地使用权作为普宁服装城建设用地的请示》、《关于要求收回香港鸿源贸易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作为普宁服装城建设用地的请示》、《关于要求划拨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8.67亩土地作为服装城建设用地的请示》等三个请示。 6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关于服装城建设用地问题,会议同意按法定程序将服装城规划区内的土地收回、划拨给市市场物业管理局使用,要求市市场物业管理局对服装城建设应做到精心规划,科学设计,要建成一座充分体现普宁特色、具有高品位的服装城,并将决议提请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审定。 6月12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作了原则同意《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服装城建设用地问题的意见》的决定。 6月21日,市国土资源局、市场物业管理局、香港鸿源贸易有限公司三方就服装城规划区内25.72土地使用权问题签订协议书,该地块由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划拨给市场物业管理局使用。 是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市场物业管理局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划拨给物业局作为服装城建设用地的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8.67亩土地和香港鸿源贸易有限公司25.72亩土地的补偿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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